因工作需要,我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自愿报名、全面考核、公平竞争、择优聘用。
二、应聘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服从安排,有吃苦、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、工作责任感;
(二)学历: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;
(三)专业:汉语言、法律、行政管理;
(四)性别:男;
(五)年龄:28岁以下(含28周岁),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;
(六)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:
1、中共党员;
2、写作能力较强;
3、综合协调组织能力较强;
4、熟悉电脑应用;
5、两年以上工作经验;
6、有体育特长;
7、来宾市辖区户口。
三、工资、福利待遇:面议。
四、聘用形式
试用一个月合格后,签定劳动合同书(一年一聘),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。